水利电力部水文局委托辽宁省水文总站等20个单位编写的《水文年鉴编印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1988年1月经水利电力部批准颁发,自整编刊印1988年水文年鉴开始执行。新规范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文年鉴正文资料整编;第三章水文年鉴附录资料整编;第四章审查和复审;第五章汇编和刊印;附录一水文年鉴图表格式,附录二水文年鉴图表填制说明。新规范较以往规范在内容上作了调整和充实,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