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利电力部和中国水利电力工会全国委员会于1984年12月10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水利电力系统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大会上,表彰为建设水利电力事业和恢复发展国民经济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先进企业(单位)和先进集体,决定授予25位同志“水利电力系统特等劳动模范”称号,发给荣誉证书、金质奖章和奖金,授予457位同志“水利电力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发给荣誉汪书、银质奖章和奖金,授予15个企业“水利电力系统先进企业”称号、13个单位“水利电力系统先进单位”称号和218个集体“水利电力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发给奖牌和奖金。荣获光荣称号的,包括有关流域和省、自治区水文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