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第12期《水力发电》杂志刊登了水力发电建设总局颁发的加强水电前期工作的几个文件。其中之一是“水电工程水文勘测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该文共分四个部分:一、基本要求;二、主要工作内容;三、专用水文测站的布设和管理;四、资料的整理和整编。该文件的颁发对加强水文勘测工作的开展和技术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有关水文工作者如有需要,可向《水力发电》编辑部(地址:北京德外六铺炕)函购这期杂志,每本0.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