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由长办、黄委水文处,以及安徽、山东、江西、广东等省水文总站分別担任的新拍报办法修訂起草工作已陆續完成,自9月14日起由水利电力部水文局組織在京汇总审查,河北、黑龙江两省水文总站也应邀参加了討論。經过一个多月的反复研究,初稿已大致訂定,預計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