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4月1日至26日,水文局召集长办等9个單位在北京座談了水文測站暫行規范的修訂問题,这在本刊上期已加报导。現将这次座談会討論的問题整理后发表于此,希望引起广大基层测站同志的注意,認真研究,很好討論,以期充分发揮群众智慧,集思广益,使新規范更加切合实际工作的需要,進一步提高測驗工作的效率和成果的質量。大家的意见,請随时寄水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