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执行“水文测站暫行規范”一年多以來,对于測站工作首先是測騐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使过去不統一的現在統一了,过去不明确的现在明确了,不論在成果質量上及操作方法上,在規范中都有了具体的規定和詳細的闡述。按照規定去作,就能够根本的保証水文工作的向前發展和技術水平的不断提高,这是所有水文工作同志的一致反映。这里僅就規范中有关水准测量的一些体会和意見,提出來和同志們共同研讨,有不正确的地方希望同志們提出意見。